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一、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有效推进 2008 年隐患
治理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
法》及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的规章,
拟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便于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
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监管监察。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三、安全事故隐患的内容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
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止,并
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能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