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4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 2011年 12月 31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 3月 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年 12月 28日公布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
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
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
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