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公司各级人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在
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适 用 范 围
本规定适用于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章 表 彰 与 奖 励
第一条 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无事
故的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由本部门进行申报,经公司
审查批准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备案。申报日期定为每年 1 月 15日。
第三条 设立公司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公司不定期对在安全生
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该奖由安全生
产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后进行奖励并备案。
第四条 公司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制定公司安全生
产工作考核办法,公司各部门及班组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