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进公司教育
1.1 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进公司,保卫部必
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2 公司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保卫部负责进行教育,内容为:国家
有关安全法令和规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厂纪厂规, 本公司生产特
点,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及厂区布局及特殊危险场所(地点)位置。
1.3 各公司教育由主管负责人负责,内容为:本单位生产特点、安全
生产经验教训,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1.4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操作法、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事故案件及预防措施、 安全装置及器具、 个人防护用具使用方法
等。
1.5 公司工作调整,六个月以上返回岗位者要履行部、班组及安全教
育,并报保卫部备案。
1.6接待部门对来公司参加、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1.7三级教育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负责指定师傅帮带。
1.8新工人未经教育考试,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