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交底书
为了保证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和财产安全 ,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
实现 ,特作此交底。
一、交底依据
1、国家、省、市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章制度。
2、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
二、交底内容
1、项目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安全保证体系,
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编写详细的安全保证措施。在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负
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操作人员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性地进行各种安全活动 , 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2、项目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
次;处(队)每旬至少检查一次;班(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项目安全管
理人员必须跟班、持证上岗,随时处理、纠正不安全因素,并做好相应的检
查记录。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牌及安全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