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2
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以下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