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承包书
甲方:宁波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宁波艾普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工程 项目部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公司与各
分公司,办事处、工区、施工队、项目部(即各责任单位)实行全面经济责任承包责任制并
把安全纳入重要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特此专门订立《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书》 ,以便更好地贯
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做到管理生产必须先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
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现风险承包特点,使责、权、利结合并更完
善。特制订本责任书条款如下:
一、经济承包责任人即为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人(包括办事处、分公司及工区等) 。
二、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落实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备案
备查。要求对施工幢号、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书,项目经理是各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