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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天津市国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班组
为履行中交上东湾 1.1 期二标段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进一步明确甲、乙双
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防
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
津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上述工程安全管理的专门协议, 在双方签订工程劳务合同时同时签
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有效, 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应认真履
行。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乙方实施。
二、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 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核实
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 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