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提高公
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及其相关活动(包括模板作业、
砌筑作业、钢筋作业、架子作业、水暖电作业、混凝土作业的新建、扩建、
改建和拆除等)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必须遵守本《制度》 。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预控风险、遵章施工、持久安
康”的方针。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其
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
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
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