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 "工程承建合同文件 ", 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DJ336-89
《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水工建筑物永久工程以及水工洞室和高边坡开挖等工程中必须进行运行
期与施工期安全监测的工程项目。
1.3 工程监测仪器设备的埋设应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随工程进展及时安排实
施。
二、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与保管
2.1 为确保现场仪器埋设安装按合同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施
工进度以及仪器供贷所需的时间要求,编制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部批淮。
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 项目简况(包括与仪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计划进度,预期的仪埋计划进度,安全检
测项目内容与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