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神木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石窑店煤矿及选煤厂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部
2010年 1月 1日
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 “四控制”、“两管
理”、“一协调”。其中《监理合同》明确标注:监理人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
监理责任 ”。
根据公司要求,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监理方案》(范本),本项目监理
部特编制安全生产监理细则,要求各监理人员掌握与落实。
一、监理单位法律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
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施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的。
3、对于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不停工,监理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报
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