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总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教育
制度,在 施工全过程中利用宣传、交 底、班
前活动、安 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断提高职工的
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 新入场职工接受公司、工 地、班组分别组
织的实施三级安全教育,总共不少于 24 学
时。并把教育卡号做为现场职工上岗证证号
作为个人接受安全进场教育的证明,未 经考
核合格的职工不可参加作业。对全体管理人
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 次不少于 8 学
时。安全教育内容要求执行国家和总公司相
关规定。
3、 工人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需进行职工安全教育,教 育时间不得少
于 4 学时。
4、 特种作业人员按“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
动管理办法”除 必须持证上岗,现 场建立特
种作业人员档案,其安全教育除进场三级安
全教育外,还 须与总包方签定特种作业人员
岗位责任书,利 用岗位责任书对此类人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