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分办法
第一条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矿井应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2.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二条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 10 大项,满分 100分,
第三条 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 (具体见附表 ):
1.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
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
本大项折合分数 =本大项标准分数÷ (本大项标准分数 -缺项分数 )×本大项检查实得分
数
2.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3.季度安全管理考核得分 =动态检查与市或集团公司季度检查综合考核得分。
4.年度安全管理考核得分 =年度内各季度安全管理考核得分之和 /4。
5.考核年度内每死亡 1 人,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扣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