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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全面靠实安全责任,
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杜绝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
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为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结合教育系统实际,
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管理机构
1、成立以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组长、 各教委副主任、
县直中小学校长、独立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职教中心主任
为组员的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
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办理学校安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值班
电话,值班电话为 7721601。
3、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由教育局分管安全局长任组长、各教
委副主任、县直中小学校长、独立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职
教中心主任任组员的原则,根据工作变动情况,每学年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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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职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