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并且按
不低于本标段清单小计总和(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的 1%进行使用。
第二条、安全生产措施费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 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的费用。
(3)、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包
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4)、安全培训、教育费用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5)、施工现场入口、沿线交叉路口、危险部位及临边防护的费
用。
(6)、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 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
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7)、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
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检测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
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8)、施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