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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表 1-1 建设市场管理考评表
序
号
考评对象 考评子项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1
行业管理
(基准分
100 分)
市场主体
资格
(40 分)
是否执行国家、部设定的统一市场准入条件。市
场准入条件设置是否带有地方保护性质,是否对
符合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人员有歧视政策或行
为。
未执行国家、部设定的统一市场准
入条件扣 5分 /项处。发现地方保护
性条款或其他不公平条款扣 5 分/
项。
规划处(负责高速公路设计从业单位
和人员市场准入设置、资质管理及信
息管理系统等)、建管处(负责高速
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和人员市场准入设
置、资质管理及信息管理系统等)、
质监站(负责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市
场准入设置、资质管理及信息管理系
统)、公路局(负责干线公路从业单
位和人员市场准入设置、资质管理及
信息管理系统等)。
是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