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和管道上安全阀进出口管道的安装设计。
1.0.2 执行本标准时,尚应执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3 本标准代替《安全阀的管线设计》 (BA3-2-10-82) 。
2 一般要求
2.0.1 在设备和管道上的安全阀,一般应直立安装。
2.0.2 安全阀不应安装在水平管道的死端,以免液体或固体积聚。
2.0. 安全阀应安装在易于调节、检查和检修的位置,周围要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对
于大直径重量超过 100kg 的安全阀,应考虑方便装卸,必要时设置吊杆。
2.0.4 安全阀的进出口管道上设有切断阀时,切断阀上应标注铅封开,设有副线 阀
时,副线阀上应标注铅封关。切断阀应选用闸阀,阀杆应水平安装,这样可避免由于
闸板脱落而造成事故。
2.0.5 分馏塔顶部的安全阀如直接向大气排放介质时,可设在塔顶馏出线的 顶部;
如向密闭系统排放介质时 ,可设在塔顶馏出线至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