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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6-1
晋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及劳保费支付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 : 福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施工单位) :福建欣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要求, 甲方将
本工程 晋江市第八实验小学和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幼儿园工程
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 2001196 元)及劳保费(金额:
1819381 元),共计人民币 3820577 元,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给乙方。
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劳保费专款专用,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
行本协议。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劳保费支付计划
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劳保费分四个阶段核拨支付
给施工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工程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