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
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 .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发放范围:
1.1 从事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1.2 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1.3 从事高空作业的操作者。
1.4 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1.5 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工作的作业者。
1.6 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2.1 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 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
高标准。
2.3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
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