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公安部 1994年 3月 11日发布 1997年 7 月 1日实施)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
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2.术语
2.1建设单位
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2设计单位
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2.3施工单位
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务的单位。
2.4安全防范工程
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 电视监控、通
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
2.5工程规模
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成三级。
2.5.1一级工程
一级风险或投资额 100万元以上的工程
2.5.2二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