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检验方法
一
入
侵
报
警
系
统
检
验
项
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
1
入 侵 报
警 功 能
检验
各类入侵探测
器报警功能检
验
各类入侵探测器应按相应标准规定的检验
方法检验探测灵敏度及覆盖范围。在设防状态
下,当探测到有入侵发生 ,应能发出报警信息。防
盗报警控制设备上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
并发出声、光报警。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
复位。防范区域应在入侵探测器的有效探测范
围内,防范区域内应无盲区。
紧急报警功能
检验
系统在任何状态下 ,触动紧急报警装置 , 在
防盗报警控制设备上应显示出入侵发生地址,
并发出声、光报警。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
复位 .紧急报警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 ,被触发
后应自锁。当同时触发多路紧急报警装置时,
应在防盗报警控制设备上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
区域,并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
保持到手动复位 ,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