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验收
一、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执行的法律依据
安全防范系统 (工程)的验收,主要是根据 《条例》和《实施办法》
规定,依照《规则》实行。《条例》和《实施办法》属行政法规,《规
则》是强制性行业标准,属技术法规范畴,必须强制执行。
《规则》为安全防范系统标准体系之一,是与公安部行业标准 GA
/ 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配套标准,执行时下列所有
被引用标准中的相关条文也应强制执行。
国家标准 GB 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
范》
国家标准 GB 50057—19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 / 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
规范》
国家标准 GB / 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
计规范》
行业标准 GA / 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行业标准 GA /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