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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城园林绿化养护质量
标准及考核办法
此办法根据《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 (四川省地
方标准 DB51/50016—1998)及安岳县城用工及材料市场一般
标准编制。
一、行道树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
1、生长势态及外观( 28 分)
1.1 生长势正常, 生长达到该树种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好
2.5 分,正常 2 分,较差 0-1 分)。
1.2 叶面应冲洗,灰尘蒙叶不能超过 10%,得 14 分,否
则不得分。
1.3 树冠完整美观(好 2.5 分,正常 2分,较差 0-1 分)。
1.4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 10 度,好得 1分,否则不
得分。
1.5 不缺株,得 2分,每缺一株扣 2分。(不足部分在总
分中扣除)
1.6 树上无钉子、铁丝、架空线及悬挂物,得 5 分,每
出现一处扣 2分。(不足部分在总分中扣除)
1.7 树距 2m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料、搭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