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处各科室,处管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
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
2019 年 12月 13 日
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污染, 保护和改
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安徽省大
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庆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安庆市重点工程建
设处(以下简称市重点工程处)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重点工程处所管工程 (包括道桥工程、 水环境治理工程、 房
建工程、公益性项目工程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