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自 2006 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
发〔200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
意见》 (建质〔 2005〕232 号),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
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
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
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 2010〕89号)
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近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