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价房〔 2003〕174号
各市、县物价局,建委 (房地产管理局 ):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 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建设厅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安徽省城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纳入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用地
实行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