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号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3 年 7 月 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
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杨栋梁
2013年 8月 23日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 (以下简称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
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
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从事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 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