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008-03-05
第一章 静置设备制作 第 5.1.1 条 金属
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 "容积 "是指设备的公称容积, 若设计图纸未给出该参数
数值时,可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
以 "m3"表示。 "金属净重量 "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 "t" 为计量
单位。 第 5.1.2 条 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
"t" 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
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
括裙座、基础模板的重量。 第 5.1.3 条 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
的重量内扣除,其价格另行计算。 第 5.1.4 条 计算主要材料消耗量时,应
区分材质,以各结构组成部分的金属净重量, 按定额规定的主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