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控制工程造价,优质、高效建设精品工程,特制定
本办法。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类变更,指单项工程变更估算投资在 3万元以内(含 3万元)。
2、二类变更,指单项工程变更估算投资在 3-20 万元以内(含 20万元)。
3、三类变更,指单项工程变更估算投资在 20-50 万元以内(含 50万元)。
4、四类变更,指单项工程变更估算投资在 50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立项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
(一)审批权限
1、一类变更由 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共同审查后, 报项目管理公
司备案,并抄报城投公司分管副总。
2、二类变更由 项目管理公司 组织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审查后,
由城投公司总工程师审定,报 城投公司分管副总 审批。
3、三类变更由 城投公司总工程师 组织项目管理公司、 合同法律事务部、 计划
资金部、设计单位和监理等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