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 Q/BQB 300-2003
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代替 Q/BQB 300-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热连轧钢带以及由钢带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成的
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包装和标志
2.1 钢板及钢带应包装整齐,捆扎结实,标志应牢固,字迹应清晰。
2.2 钢带的包装和标志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包 装表面
处理方式 适用产品
包 装 方 式 图 示
卷(捆)重
t
标 志
1) 裸露包装
2) 捆扎道次:至少周 3径 1
3) 捆扎处径向加护角
图 1 3.0 ~22.0
国内用经平整分卷
或分卷钢带
(除管线钢外 ) 1) 裸露包装
2) 捆扎道次:至少周 4
3) 捆扎处径向加护角
图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