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9-04-07 --
建建发〔 2009〕9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 08 清
单计价规范》),我厅组织编制了《 08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和计价表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
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08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计价表式是根据国家标准《 08清单计价规范》并结合本省
实际制定的,与《 08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适用于本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 08清单计价规范》和
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计价表式的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