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准则
1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 “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
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 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
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 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
护用品。
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 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
罩。
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 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
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