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
头等大事。各级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群转结合”双重领导。学校
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 ,具体负责安全工
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
作,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员工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
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
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
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