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室内装修材料环保性能管控操作标准
1基本规定
总承包商对在建、新建项目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均必须按以下标准进行管控。
所有分包施工范围涉及的装修材料,均属总包责任。
1) 室内装修材料中涉及的有关材料应满足集团品牌库要求,材料环保性能符
合集团和国家规定要求。
2) 自开工之日起 60 天内,由监理单位督办总承包商依据合同、图纸、装修材
料分类管控要求,上报装修材料总表,每月更新装修材料清单,监理单位审核
合格后上报业主,由第三方实测实量单位现场复查。
3) 材料进场前,总承包商应对装修材料进行封样,并上报监理、业主环保性
能检测报告,审批通过后方可入场。并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 装修材料及技术要求见《室内装修材料清单及绿色环保技术要求》 (附表 4)。
2施工阶段室内装修材料环保性能管控流程
管控流程 管控步骤
施工阶段
室内装修
材料环保
性能管控
流程
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