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 泵站
GB50014-2006
总 则
1.0.1 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贯彻科学发展观,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达到
防治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障安全的要求, 制定本规
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
外排水工程设计。
1.0.3 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的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专业规划为主要
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 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正确处理城镇中工业与农业、 城镇化与非城镇化地区、 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
排放与利用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节约土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安全可靠,适合当地实际情况。
1.0.4 排水制度 (分流制或合流制 )的选择,应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
的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气候特征、原有排水设施、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