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总则:
1、为规范家庭装饰装修行为,确保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根据《深圳市家
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为家庭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3、本标准未及项目,其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二、家庭装饰装修基本要求:
1、房屋业主有责任提供装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的,施工
企业不承担责任;
3、装饰装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装饰材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施
工方负责;
4、家居装修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
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及承重结构。
家居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 公共空间,不得因装修影响相邻房的安全及
使用环境;
5、家居装修不得改变给排水、供电、电讯、煤气等管线系统,禁止雨污合
流;
6、燃气设施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