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作的思考
2003年 7 月 1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
这表明国有资金和以国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大、 中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必须实行工
程量清单计价。这种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引入充分竞争形成
价格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 在投标过程中, 有效引入竞
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 "招标投标法 "
及有关条例规定, 最终以 "不低于成本 "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对提高国有资金投资
效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一、实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的必要
性《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必须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
而实际操作中还缺合理完善的机制。例如在评标办法中,普遍采用的 "有标底招
标 "、"无标底招标 "或"复合标底招 "以确定中标人都存在较大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