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变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的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的深入开展,土地资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显现和
量化,伴随而来的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尤其是改变容积率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国家相继出台相应政策,
要求出让土地改变容积率需重新核定土地出让金。各地在执行这一政策时进行了大量探索,取得了一定的
成效。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技术规范,使得各地改变容积率补交出让金工作差异较大。本文试就改
变容积率补交出让金的依据及相应评估中几个技术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此有所促进。
一、改变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应以科学评估为依据。
从目前已见诸于文件的情况看,各地改变容积率补交出让金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即:评估法、基
准地价修正法、平均楼面地价法和综合法。
所谓评估法,就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要求改变容积率的地块委托土地评估专业机构对不同容积率
条件下应补交的土地差价进行评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