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规定
安全为天、质量为本,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认
真履行合同各项目标, 确保工程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进行安全、 文明、
优质、高效施工,工程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 评比制度:
1.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
施工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用电和工程资料进行评比,
评分后,按得分高低,评出第一名、第二名和最后三名。
2. 奖励制度:取得第一名、第二名者各奖励 500 元,取得最后
三名各罚款 1000 元(第二次评比仍然又被评为最后三名的各罚
款 2000 元),如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后三名的各罚款 3000 元。
二、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
按照合同约定现场管理要求组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五大员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号
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