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污水处理系统讲义
第一章 小区污水处理及技术
一、概 述
医院、港口、公园、商业中心、新建的郊外住宅区、高级住宅区、疗养区、学校、农场、渔场、狩猎场等
均可称为小区,我们最常遇到的主要是由居住区、疗养院、商业中心、机关学校等一种功能或多种功能构
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其排水系统通常不在城市市政管网覆盖范围之内。根据当地的环保标准,必须设置
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这就是我们所指的小区污水处理。
小区污水系统的处理能力, 各国并无统一的限定。 前苏联曾建议单个构筑物的处理能力不宜超过 1400m3/d,
美国则把小厂的处理能力限定在 3785 m
3
/d 的范围内。根据我国情况,建议把等于或小于 4000 m
3
/d 的处理
厂定义为小区污水处理厂。
小区污水不同于城市污水(常包括部分工业废水),属于生活污水范畴。其水质水量特征可概括为:水质
水量变化较大,污染物浓度偏低,即比城市污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