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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开工手续及项目划分
开工管理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建设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做好开工管
理工作,对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工
程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173条规定的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
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结合工程特点,以区别大中型水
利工程为原则,搜集整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工手续及项目划分等相关文件格式,适用于
各类投资兴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本章侧重于施工单位的确定、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开工手续的报批和项目划分的编
制与确认四个当面,解决了各部门投资兴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程序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