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试行)
GBJ71-84
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文、水利及水能
第三章 工程总体布置及水工建筑物
第四章 水力机械
第五章 电气部分
第六章 闸门、拦污栅和启闭设备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 1.0.1 条 小型水力发电站 (以下简称水电站 )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根
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地方水利、电力、航运、木材流送、水产和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要求,
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水资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装机容量 2.5 万 kW及以下,机组容量 1 万 kW以下,其中机电部分,
适用于机组容量为 500~6000kw、出线电压不超过 35kV 的新建水电站的设计。
第 1.0.3 条 水电站的初步设计,宜在河流 (河段或地区 )规划和地方电力规划的基础上,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