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沂沭铁路监理站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规范项目监理
部管理工作,提高现场监理工作质量,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和
安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信誉,根据《铁路建设工程
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 2008 〕3 号)和《关于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8 〕
247 号)的要求,结合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2014〕2号文关于《安全风险管理逐级负责制考核办法》
的通知以及本监理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沂沭铁路项目监理站全体人员均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原则
坚持“逐级问责、逐级考核、考核有据”的原则。每个月
考核一次,考核办法为日常抽查。按动态考核,奖优罚劣,
排队促尾的原则。
三、考核工作
监理站总监理工程师徐功元根据本考核办法得出考核成
绩。
四、考核工作内容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