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
鲁安监发〔 2011〕118号
各市安监局,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化工企业,有关设计、
安全评价单位:
为深入排查治理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 进
一步提高化工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形势持续稳定, 依据《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 16 号)等法规规定,现就在全省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
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 全省各级
安监部门和各类化工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
“两个主体 ”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全省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但是,一些化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化工
企业早期建设的化工装置, 由于没有设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