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发表单位:山东省建设厅 发表时间: 2006-5-18
山东省建设厅
前 言
本导则主要为指导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而制定。
根据建设部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由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和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
制完成本导则。
本导则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贯彻国家有关村庄建设规划的政策,认
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对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等方面
作了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全省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本导则由山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给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
1、 总则
1.1 规划目的
为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