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总则
1.1 序言
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
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特制定 X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起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
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指在现有
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洪灾害而预先编制的防
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指导我县防汛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
险救灾的依据。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X省实施 <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洪法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1.3 编制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
标;
二、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