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DB21/T1214-2005 要求报告书正文应包括内容:
1.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勘察依据;
2. 拟建工程概况;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工作量;
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承载力特征值。
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报告中应附的图件 :
1. 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 工程地质剖面图
3. 钻孔柱状图
4. 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
5. 土工试验成果汇总表
6. 水质分析报告
7. 原位测试成果表
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 对建筑抗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