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工业水管理制度》,加
强本公司工业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降低水处理消耗,提高水处理效果,确保
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增加综合经济效益,特制定《金陵石油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水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工业水指企业生产区用于生产、生活的水及水的产
品,包括新鲜水、循环水、化学水、蒸汽及凝液、回用水等。
第三条 各厂要建立健全工业水管理机构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必须有一
名厂级领导分管工业水管理工作, 成立工业水领导小组, 明确工业水业务归口管
理部门并配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建立在分管厂长领导下, 由归
口管理部门牵头, 由用水单位、水处理车间、 质检部门等共同参加的工业水管理
网络。为水处理装置服务的检修、供应、设计等部门应积极配合,为搞好工业水
管理工作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