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3 -86
施行日期: 1987 年 1 月 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 1.0.2 条 仪表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 ,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
应符合设计规定;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 1.0.3 条 仪表工程的施工, 应做好与建筑、 电气及工艺设备、 管道等专业的配
合工作。
第 1.0.4 条 仪表工程中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以及电气防爆和接地工程的施工 ,
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 1.0.5 条 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现场设备、 工业管
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