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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
一、工作制度
1、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改选
换届。
2、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
参加该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
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要按时审议财务预、决算。计划外
开支(包括重大开支)要事先审议。
4、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
工作情况,制订下半年工作计划。
5、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
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
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台帐, 做好会议记录, 审计方式
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拨解和财产物品
的管理情况,并协助做好工作。
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落